僧传是记载古来对于中国佛教有贡献的僧人传记的总称。
  僧传的撰作,最早为个别僧人的传记。其次是同一类别僧人的传记,其中有的专记西行求法僧人,有的专载高逸人物,有的专记一山一寺僧人,有的专志某宗某派大德。再次是综合性的僧传,这种传记,幅度宽广,时代绵长,人物众多,卷帙也较大。自从梁释慧皎著《高僧传》以后,它的分类方式和写作形式便一直影响于后代,成为总传的典范。
  以上三类僧传产生的时代虽有先后,但它们在佛教历史上,都有重要的地位。因为僧传主要记载僧人的活动,而这些活动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因而和一切有关佛教的大事--佛教的盛衰,经典的翻译、注疏,宗派的建立,学说的传播以及典章制度、寺宇建筑、国际间佛教交流等等,都会在他们的传记里反映出来。这就成为研究佛教历史必不可少的资料了。
  现在分别介绍三类传记如下:
  一、总传,现存的有:
  (一)《名僧传》摘抄本一卷。原三十卷,《序目》一卷,梁释宝唱撰,今佚。本书创始于天监九年(510),搜集前代僧录、碑志以及口述等,区别部类,到十三年(514)始编纂完成。作者在编纂中因将谪配越州,加紧缵集芟改,而成定本。其第十八卷有《僧祐传》,祐卒在书成之后(天监十七年,518),当是出于增补的。僧祐是作者的老师,祐著《出三藏记集》末三卷是僧传,对本书有直接影响(见本书自序)。
  本书分法师、律师、禅师、神力、苦节、导师、经师七科。又分子目:外国法师四卷,包括一般法师和神通弘教二类;中国法师十三卷,包括高行、隐道和一般法师三类;律师一卷,禅师二卷,神力一卷,不分类;苦节七卷,分兼学、感通、遗身、宗索(素)、寻法出经、造经象、造塔寺七类;导师一卷,经师一卷,不分类。正传共四百二十五篇,著录后汉、吴、晋、姚秦、北魏、宋、齐七个王朝名僧四百二十五人;附见的僧人甚多,今不得其详。正传中佛图澄、慧远传的篇幅都很长,人各一卷。又晋、宋、齐等南朝的僧人,在全书中所占的比重最大,这与作者身处南方受到地域的局限有关。从现存的抄本传第十八谈“礼法”一篇是属于律师科的序文来看,大概原书每科之前都是有序的。卷末有自序和目录,自为一卷(见《法苑珠林》卷一百及《续高僧传》卷一《宝唱传》)。此书搜罗繁富,正传有八十余人为《高僧传》所无;又有些人在本书中有专传,而在《高僧传》仅是附见,可见《高僧传》不如本书记载的详细;即两书同样有传,而从现存的抄本“说处”来看,有些事情也是《高僧传》所未载。又本书还记录学说和著作,如:三乘渐解实相事、无神我事、慧远习有宗事、竺道生立佛性义、观空义、善不受报义、昙济七宗论序等,都是佛教教义上的重要言论,《高僧传》也缺载,由此可见本传是有许多优点的。
  本书现存抄本是日本释宗性在文历二年(1235)所摘录。卷首保存全部目录,卷中也有原文的片段,末附“说处”即要点的条目。抄本重点虽放在有关弥勒感应的记载上,但保存了原文一小部分,使本书的面貌仍可依稀辨认出来。这实在是于《高僧传》以外,研究中世纪佛教所不可缺的一部传记。
  (二)《高僧传》十四卷,梁释慧皎撰。(另见专条)
  (三)《续高僧传》三十卷,唐释道宣撰。(另见专条)
  (四)《宋高僧传》三十卷,宋释赞宁撰。(另见专条)
  (五)《新修判分六学僧传》,简称《六学僧传》三十卷,元释昙噩(1285~1373)撰。本书根据梁、唐、宋三部《高僧传》重编,撰稿于至正九年至二十三年(1349~1363),依照六学分类而完成。其自序说,梁、唐、宋三传的文字,大率是六朝五季的风格,制体卑弱,缺古文的气息。宋代黄庭坚尝有意删除而未果,释慧洪也仅仅润色了《梁传》,因此他就三传重新编修,而以慧、施、戒、忍辱、精进、定六学来分类,表示与旧有的十科分法不同。在六学中每学又分两科,计译经科二卷,传宗科六卷,遗身科一卷,利物科一卷,弘法科四卷,护教科二卷,摄念科二卷,持志科二卷,义解科三卷,感通科三卷,证悟科二卷,神化科二卷。正传共著录一千二百七十人。六学之下各有小引,说明立科的宗旨。每科之后有赞言,作为一科的总结。这种分类法并不比旧的分法好。旧分类法依据时代的演进和佛教本身的发展而设立科目,符合了历史的要求,反映了佛教的真相。所以《梁传》有的,《唐传》不一定有。本书企图把九百多年的史实,纳入统一的规格中,因此在旧有资料的基础上,某些方面就难免参差不齐。再以十二科而论,弘法科和义解科,感通科和神化科,都密切联系,很难分割,故某人归入某科,时有可议之处。但本书在梁、唐、宋三僧传而外也补充进去一些人物,如勒那摩提、僧璨、慧文等二十余人都是根据他书而补入的。作者在辞句修改上曾费了很大斟酌,删去了许多文句,并有所改写,使明白易懂,现在用来和梁、唐、宋三传对阅,不失为很好的参考书。
  (六)《大明高僧传》八卷,明释如惺撰。(另见专条)
  (七)《补续高僧传》二十六卷,明释明河(1588~1640)撰。作者因宋代以后,僧传阙如,乃遍游南北名山古刹,于断碑残碣间,搜剔刻文,并委托同学释读彻于两粤和云南代为搜罗材料。其后又参考曹能始的藏书,经历三十年,数易其稿,犹未成书。及崇祯十三年 (1640)作者临卒,嘱咐弟子道开继续其事。到清顺治四年(1647),道开加工编辑,始大致告成。本书记载从唐代到明万历末的高僧事迹,这不但继续了《宋传》的编纂,还补充了它对于唐、五代部分的遗漏,所以书名“补续”。作者虽编写本书在《大明高僧传》之后,但并没有见到《明传》,所以毫未提及。本书分类,仍是采用十科。在体裁上,除了附传以外,增加了合传,时常以二三人合为一传,对于事迹不太多而行事类似的人物,是比较适宜的。在《习禅》篇中,有一部分传后有“系曰”的评语,这说明这一部分是经作者整理肯定下来的稿子。在其他篇中,有些传后有“明河曰”的按语,这可能是保存作者准备作“系曰”的原稿。另外,有些传后则有未署名的按语或引用的参考资料,或是道开整理时所加。从这些可以看出它的体例还没有完全统一,释读彻序谓本书中“人之今古,采之得失,列之诠次,尚俟商榷,可称未全之书”,此说是不为无因的。本书内容是《译经》一卷,《义解》四卷,《习禅》十一卷,《明律》、《护法》、《感通》、《遗身》、《赞诵》、《兴福》各一卷,《杂科》四卷;所著录的人数,正传五百四十九人,附见七十五人。而《译经》、《明律》、《护法》、《赞诵》、《兴福》等科都比较贫乏,如《明律》篇中,明代竟无一人。象如馨、寂光等律师,均略而不载,殊难理解。又辽、金两代,著录的高僧很少。《习禅》方面篇幅过于庞大,这虽由于此时期禅宗盛行,但宗门语录载的过多,未免形成偏重。作者除根据碑刻外,还采用了《禅林僧宝传》、《佛祖统纪》、《佛祖历代通载》,《释氏稽古略》以及宋、元、明人文集等书,组成这样大的著作,虽然不够谨严,间有错误和遗漏,而功力之深,仍是值得称赞的。后世见到此书的人不多,所以都以如惺的《大明高僧传》来继续《宋高僧传》,实则《大明高僧传》的规模篇幅都不如此书。
  (八)《新续高僧传四集》六十六卷,二十世纪初喻谦编。卷首一卷,正文六十五卷。卷首有引用书目,凡引用灯录、传记、山志、寺志、文集等六十四种,另外还参考了各省通志、县志,宋、辽、金、元、明诸史及众家语录,数量相当多,但是象《续藏》中有关佛教史传的作品和宋、辽、金、元、明、清人文集中所存在的原始的资料,没有能选择利用的也不少,因而许多传文,仅根据辗转陈述的记载,不很全面;有许多值得写录进去的高僧也遗漏掉,如明末遗老不愿投降清朝而遁迹方外有成就的很多不见记载,就是一例。本书内容始自宋初,终于清末。包括一千多年的时间,凡《译经》二卷、《义解》八卷、《习禅》十六卷、《明律》六卷、《护法》三卷、《灵感》三卷、《遗身》二卷、《净读》八卷、《兴福》十一卷、《杂识》六卷,正传七百七十一人,附见六百十七人,可谓洋洋大观。同时,里面记了一些偏远省分的高僧,在地域上,比过去的范围广泛。分类仍为十科,不过改《读诵》为《净读》。本书于有名的高僧,如宋代的道济、道隆,元代的正澄、一山,明代的一如、通润,清代的续法、通琇、溥畹,以及传教海外的性滔、性敦、心越等,为数很多,都没有搜罗进去,不能不说是遗憾。另外有些僧人,并无可传的事迹,仅因和主持编书的人有旧交,而得增饰入传,则不免混滥之嫌了。
  (九)《高僧摘要》四卷,清徐昌治编辑,成于顺治十一年(1654)。作者刊布过《佛祖指南》、《法苑醒世》两书,对于单传直指的禅宗和佛教中的幽明感应,曾经有所撰述。他认为《高僧传》有正续四部,都以十科分类,不免有“拘格拘例”之嫌,于是除上二书已有的不录而外,另按照道高、法高、品高、化高四类,将历代高僧的事迹摘要叙述,即分为四卷。道高自东汉至清凡四十二人(居士都贶一人不计算在内),法高自晋至清凡四十三人,品高自晋至清凡四十七人,化高自东汉至清凡四十一人。其中摘自四部《高僧传》的占十分之八,选自他书的有三十余人。就全书来看,本书有些传文是全部照录旧传,有些摘录一半,或一小部分,很不完备,其中又以禅门宗师为最多,有些且以记言为主,颇近于语录。由此可见作者是用禅宗的观点来编辑成书的。
  (十)《重编八十八祖道影传赞》,或作《诸祖道影》、《诸祖道影传赞》、《祖师传赞》、《八十八祖传赞》,四卷,卷首附录各一卷,明释德清(1546~1623)撰,清高承埏补。明代宫中藏有诸祖道影八十八尊,洪武元年(1368)传摹供奉在南京牛首山祖堂中,万历十二年(1584)真可禅师请名画家丁云鹏临摹三堂,置于五台、峨眉、南岳等处。后画家史宷再摹写成册。泰昌元年(1620)释德清纂成小传,各系以赞。崇祯五年(1632)钱应金去其像,以传赞付梓,但止七十七人,崇祯十七年(1644)高承埏复补齐,编为四卷。卷首为徐芳、今释等的序文、题辞和目录,卷一为西天二十七代祖师和旁出一人的传赞;卷二为汉季六朝神僧五人,禅宗祖师六人,唐朝教主七人的传赞;卷三为唐朝禅师十六人、后梁禅师一人的传赞,而文偃、文益两人以无像故不立传,但以赞附于后;卷四为宋朝禅师十人,法师一人,元朝禅师十一人,明初禅师三人的传赞。以上以禅宗大师为多,至于天台、慈恩、律、华严、密、莲宗也各有数人,并将天台宗十七祖、慈恩宗三祖、律宗九祖、华严宗五祖、密宗五祖的名号附在唐朝各家教主的后面;又在卷二慧远的传后,附有虞淳熙作的《莲宗十祖赞》。附录一卷,是顺治间高承埏写的袾宏、真可、德清三人和附入的圆信的传赞。全书的传除明代数人外,其他篇传都是据《灯录》、《佛祖统纪》等书编写而成。
  二、类传,现存的有:
  (一)《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二卷,唐释义净撰。(另见专条)
  (二)《神僧传》九卷,明永乐十五年(1417)辑。卷首有明成祖的序,此书在国史《经籍志》卷四上,《阅藏知津》卷四十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五,《铁琴铜剑楼书目》卷十八,都不著编录人名。但今从序文“故间繙阅,采辑其传”来看,显然是明成祖所编。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一百七十九说此书是永乐间命侍臣辑,当属实在情况。《四库提要》(附存目)推测为元人著,误。正如序中所说,编者把过去记载中有神通僧人的事迹集合在一起,以便阅览,因此,编辑时削去与主旨无关的记载,而使神通方面突出。书中共著录二百零八人,自后汉起到元初为止。后汉、吴、元占的人数最少,唐人最多,几达全书之半。所据史料,以梁、唐、宋三部《高僧传》中的神通或感通科为基本来源,其他科中有关神通的也剪裁收录。另外还引用《禅林僧宝传》、《五灯会元》等,然在全书中不足十分之二,可见引用的范围并不太广。即在三部《高僧传》中,记有神通的高僧还很多,也没有全收进去。
  (三)《比丘尼传》四卷,梁释宝唱撰。(另见专条)
  (四)《武林西湖高僧事略》一卷,宋释元敬、元复撰。本书莫子文序说,释了性创建一阁,用以供奉曾在杭州各寺居住过的高僧,阁未成而迁职。继任释元敬在阁建成后,搜辑高僧二十四人,命释元复摭取他们的史实,系之以四言赞,后又访得六人,由元敬加以赞述。这些高僧的图像都绘在阁上,事略则刊版印行,即是此书。书中以图赞为重点,事迹说明乃据梁、唐、宋《高僧传》、《五灯会元》、《释门正统》及碑志等摘要而成。凡晋、南齐、隋各一人,唐九人,五代五人,宋十三人;有印度来华的高僧,有法师,有禅师,有律师。书成于宝祐四年(1256)以前。其中唐代韬光、五代道翊,名不见于他书,唯此书载其事迹。
  (五)《续武林西湖高僧事略》一卷,明释袾宏(1535~1615)辑。此书继续前书,只载明僧慧朗、梵琦、景隆、本善、雪庭五人小传,没有赞。卷首有识语,说明一般传说元释明本曾住吴山云居庵,所穿的麻鞋到明代还保存在庵里,但是根据他的行状、志铭和著作-- 《中峰广录》,丝毫找不出住持过云居庵的迹象,因此没有徇俗列入。由此可见作者选录的标准是相当谨严的。作者另一著作--《皇明名僧辑略》里,也载有此五人的行实和语录,并有景隆自撰的塔铭,慧朗作慧明,本善作季善,均比较正确。
  (六)《禅林僧宝传》,简称《僧宝传》,三十卷,宋释惠洪(1071~1128)撰。嘉祐 (1056~1063)年间,释昙颖曾撰《五家传》,记载云门、曹洞、法眼、临济、沩仰五宗机缘语句。惠洪以为既载语言,则当兼记行事,方能使人景仰,于是博采别传遗篇,参以耆宿言论,增补上书,又补载嘉祐以后云门、临济两家一些杰出的禅师,写成从五代到政和末(1118)八十一人的传记。其中属青原系统的十一人,曹洞宗的十人,临济宗的十七人,云门宗的十五人,法眼宗的五人,沩仰宗的一人,黄龙宗的十五人,杨岐宗的四人,下余三人法系不明。里面有些是开创宗派的大德,其他也是各派中特出的人。作者很久以来,不满意唐、宋《高僧传》,有意另外编写某些禅师的传记,在经行诸方时,搜集了一些材料,大观元年 (1107)写成《林间录》两卷,虽是笔记体裁记载禅林掌故的著作,其中谈到躭章、智觉、契嵩、了元等禅师的语录偈颂以及佚闻遗事,便有意于编写本传。他后来被贬到海南岛,回来之后,宣和初开始编写,到宣和二年(1120)完成。他的改编昙颖《五家传》,是有所去取的。《林间录》卷上的天皇寺道悟及卷下的同安察禅师条,都引了五家宗派(即《五家传》),而在《僧宝传》中以此两人时代过早即没有收录进去,此外当还有删掉的人。此书是专写禅门的传记,与一般僧传略有不同,除记事迹外,还录了一些机缘语句,以见其了悟境界及门庭设施,所以这种传记是介于僧传和灯录之间的一种体裁。另外,在一篇传或几篇传之后有赞,赞为散文,或为韵语,颇显示作者的文学才华。此书融会众说,自成一家之言,所以后人都目之为“丛林之扶风龙门”(见《禅籍志》下);虽有部分史料不尽可信(如《本寂传》中的《宝镜三昧》等),但在禅宗史传中仍不失为一部较好的作品,故经常为后来的僧传、灯录所引用。《补禅林僧宝传》一卷,宋释庆老 (?~1143)撰。庆老乃宗杲弟子。书中载法演,悟新、怀志三人传,传后有赞。悟新卒最迟,在政和五年(1115),故名补传。体裁和前传完全相同,文字典雅,亦可和前传媲美。此书,宋代已附在前传后面流通,《郡斋读书志》卷九著录前书作三十二卷,即连此补传一卷计算在内。
  (七)《僧宝正续传》七卷,宋释祖琇撰。前六卷载北宋仁宗至南宋孝宗初约一百多年间二十八位禅师的事迹,而机缘语句在传中占着很大的比重,有的传后有赞。其中曹洞、临济宗各一人,黄龙、杨岐宗各十三人。第七卷《德山木上座传》与《临济金刚王传》是两篇寓言。另有《代古塔主与洪觉范书》,是驳《禅林僧宝传》卷十二《承古传赞》对于三玄三要的批评的文字。此书初写于绍兴二十九年(1159)以前,曾寄正贤禅师审阅。至于正贤、宗杲、道震的传,则是后来增入,全书的完成,约在隆兴二年(1164)左右。
  (八)《南宋元明僧宝传》十五卷,清释自融(1615~1691)撰,门人释性磊补辑。书成于康熙三年 (1664),纪录南宋建炎元年(1127)到清顺治四年(1647)五百多年间禅宗僧人传记九十四篇。卷二道祖、世奇二人合传,卷十梵琦、智及、昙噩三人合传,共九十七人。凡宋僧四十五人,元僧十五人,明僧三十七人,绝大部分属临济、曹洞两宗。此书本系续《禅林僧宝传》之作,故士珪、景元、心道、宗杲、法顺的传都和《僧宝正续传》重复。自融搜集材料,凡经二十余年,自序中谈到因见海舟永慈或讹为普慈,事实混淆,年代错误,疑端难决,于是发奋著此书,成传五十三篇,付弟子性磊补辑传四十一篇,但现在的目录上标明补辑的只有二十七篇。性磊在后序中说明从顺治到康熙年间,禅门大德颇不乏人,因为他的师祖道忞大都已作碑铭,流通世上,如明方、本豫、通齐、通问、智远、明道,在《布水台集》中都有记载,所以就不再录进去。卷末有《明代广真传》一篇,乃本书于乙丑 (1685)重刊时拾遗补录进去的。
  此外如唐开元中佚名撰《历代法宝记》一卷,净觉撰《楞伽师资记》一卷,宋嘉定初(1208)士衡编《天台九祖传》一卷,清康熙十九年(1680)续法辑《法界宗五祖略记》一卷,清道光四年(1824)悟开撰《莲宗九祖传略》一卷,虽然都和分类的僧传相近,但属于专宗师承的记载,今即从略,不一一说明。
  三、别传,现存的有:(一)《法显传》一卷,晋释法显撰(即《历游天竺记传》,另见专条)。
  (二)《天台智者大师别传》一卷,隋释灌顶(516~632)撰,宋释昙照注,二卷。智者去世后的第四年(隋仁寿元年,601),开府柳顾言向灌顶询问智者的俗家情况以及入道因缘,灌顶乃根据平日的记忆,并访询前辈,写成此传。传末所列感通事迹第八条,是大业元年 (605)二月二十日的事,故此传的写作当即在此后不久。传中关于智者的家世、出家学道、修持弘法、居瓦官寺、住天台山、受朝野的尊奉、以及神通感应等,都有很详尽的记载,特别是智者的品德,通过作者亲切的感受表达出来,极富有感染力。当世还有智者弟子法论、智杲、法琳三人分别所写的传记,但俱不传(法琳所写和此传略有出入,已引用在《续高僧传》里)。宋代先有吴兴广福寺释智湛作本传的笺注,今不传。昙照继于宣和三年(1121)作注,曾引用智湛之说。此外还引有《国清百录》、《续高僧传》卷十七《智顗传》、《玉泉行状碑》、《功德疏碑》、《南史》、《隋书》,并询问在玉泉寺住过曾读殿壁记录的行脚僧。解释清楚明白,考证也很仔细,关于不同的说法,也都并存于注中。
  (三)《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或作《法琳别传》,三卷,唐释彦琮撰。法琳在唐初以护法知名,在唐帝面前直陈佛道优劣,甘心囹圄而不屈,《续高僧传》卷二十四有传。本传则作于《续传》之后,以年为纲,将法琳的事迹和作品以及其他有关的诏、序等文字都容纳在内,但作品占主要地位。当时所争执的问题,是佛、道两教一向争论的焦点,故此书为两教关系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其中纪年和事实,都可以补《续高僧传》中《法琳传》的不足。法琳本是文章能手,益以彦琮的润色,故全书文采可观。法琳有集三十余卷(见《续高僧传》卷二十四本传),今不传,他的一部分文章幸借此书以传。
  (四)《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十卷,唐慧立本,彦悰笺。(另见专条)
  (五)《曹溪大师别传》,一卷,无撰人名。卷中有慧能在“先天二年壬子岁(713)灭度,至唐建中二年 (781)计当七十一年”之语。从先天二年到建中二年只有68年,与71年的数字不符,或是计错。关于六祖慧能的史料,其先有法才的《光孝寺瘗发塔记》 (作于676年,见《全唐文》卷九百十二),法海的《坛经略序》(约作于714年),王维的《六祖能禅师碑铭》(作于759年以前,见《全唐文》卷三百二十七),柳宗元的《曹溪第六祖赐谥大鉴禅师碑》(作于816年,见《全唐文》卷五百七十八),刘禹锡的《曹溪六祖大鉴禅师第二碑》(作于819年,见《全唐文》卷六百十)。此外《神会和尚语录》、《历代法宝记》、《祖堂集》、《宋高僧传》、《景德传灯录》、《传法正宗记》等书都有记载,但本传则是写作较早的一本。其中记载了求那跋摩、智药、真谛等三藏的悬记,惠能的家世,为无尽藏尼释《涅槃经》义,至黄梅得法,南归避难,于制旨寺论风幡义,在法性寺受戒,在宝林寺广开东山法门,中宗(传中作高宗大帝,误)勅迎大师入宫,惠能表辞,又遣中使薛简问道,以及临寂时说传法不再传衣的缘故,和唐肃宗对他的尊敬,末记灵瑞事六则。它保存了以往一些史料,对它以后的传记、坛经、灯录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虽然里面有一部分是传说,年代不符,文义也多不贯,这或者是传抄错夺和后人附益,并不妨碍其为禅宗史上值得参考的著作。
  (六)《唐大荐福寺故寺主翻经大德法藏和尚传》,或作《贤首国师传》,一卷,新罗崔致远(857~?)撰。此传撰于天复四年(904),在其前唐释千里曾著有《藏公别录》,但未传海东。作者于是根据一些零散的记载,编纂成篇,并用法藏所著《华严三昧观》里直心的十义,配喻行事,分为十项:1.族姓广大心,2.游学甚深心,3.削染方便心,4.讲演坚固心,5.传译无间心,6.著述折服心,7.修身善巧心,8.济俗不二心,9.垂训无碍心,10.示灭圆明心。叙述涉及的面很广,也曾加入一些作者的解释。所引用的诏文以及卷首附录阎朝隐的康藏法师碑,都是很重要的史料。
  (七)《明州定应大师布袋和尚传》,或作《弥勒传》,一卷,无编辑人名,乃明人所集。内有元释昙噩所作的传,并有明释广如所写的后序。布袋和尚契此,在唐末五代时以神通传闻于浙、闽一带,《宋高僧传》卷二十一有传。昙噩的传更补充契此当时所传闻的许多神奇事迹,并于其去世后宋、元人对契此崇奉的情形也写得很详细。广如则因岳林寺僧刊《弥勒传》,乃据别传语录,将契此的事迹和语录汇为后序。卷末又附《布袋和尚传》一篇,系从《五灯会元》卷二转载。
  此外,高僧别传散见于各家文集的为数很多,此处不再论列。
  (苏晋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