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曰:“藏住持衣财之处,此方所谓眠藏也。”衣钵义,见于〈金宝类〉。

《校定清规·入院视篆》云:“住持看封,预都寺开封,呈过住持,就状先押字,次书日子,行者使印于日子处。状系都寺收,印子随封押,归衣钵阁,付与衣钵侍者,或亲随行者。”

《备用清规·侍者》云:“密庵和尚赴灵隐,如侍者掌衣钵阁。”

又有阁作合者。《校定清规·新住持入院》云:“印子随即封押,归衣 钵合,付与衣钵侍者。”又云:“检旧例下嚫,衣钵合贴?”又〈法嗣师忌辰〉云:“就衣钵合支羞设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