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辨法界初门。先从名色而始者。至论诸法本原清净。绝名离相。尚非是一。何曾有二。不二而辨其二者。以行者初受一期妄报歌罗逻时。但有名色二法。当知名色即是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之根本。能生一切法。普摄一切法。即是一切法。若诸大圣分别说一切法门。皆约名色而分别之。无有一法出于名色。故智度论偈云
一切诸法中 但有名与色
若欲如实观 但当观名色
虽痴心多想 分别于异事
更无有一法 出于名色者
一名 心但有字故曰名也。即是心及相应数法。虽有能缘之用而无质碍可寻。既异于色而有心意识及诸数法种种之别名。故谓之为名也
二色 有形质碍之法谓之为色。是十入及一入少分。皆是质碍之法。并无知觉之用。既异于心意识法。故称为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