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事)言每月定十日持八斋戒也。此十斋日出于地藏本愿经,十王经。地藏本愿经如来赞叹品曰:“复普广,若未来世众生,于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乃至三十日是诸日等,诸罪结集定其轻重。(中略)于此十斋日对佛菩萨诸贤圣像前读此经一遍,东西南北百由旬门,无诸灾难。”宋赵与时宾退录曰:今人以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不食肉。谓之十斋。释氏之教也。按唐会要武德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诏。自今已后。每年正月九日。及每月十斋日。并不得行刑。所在公私。宜断屠钓。永为常式。乾隆元年四月二十二日。敕,每月十斋日。不得采捕屠宰。其来尚矣。